吴亮律师
解析:
首要之务乃主体业必须由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担任。
其次,主被动因素的性质需为故意为之,且其意图应明确指向对单位财产的非法占有。
再次,客观方面所呈现的行为则必须是通过职务上的权力滥用,将本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占据为个人所有,并涉及到数额较大的情况。此处所谓的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一词,通常是指个人通过行使自身在主管、管理、经营以及经手单位财物等方面的职权来实现非法占有。
最后,被侵占的财物数额也需要达到一定标准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凡侵占财物价值超过六万元者即构成“数额较大”的犯罪事实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
【职务侵占罪;贪污罪】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、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、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先说这种事儿得发生在那些公司、企业之类的大单位里头才行。
然后,这个犯罪行为的主观心态就是主人有所图谋的那种故意,需要明确的是,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把单位的东西归为己用,而且是非正常手段。接下来,得看实际行动了,就是当事人抓住机会,利用自己在单位里的主管、管理、经营甚至是经手单位财物的权力,擅自把单位的钱财据为己有,而且这个金额还不能小,至少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算数。这里说的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,其实就是利用你在单位里的地位和权力来做这些事情。
最后就是被侵占的财物价值要够大。一般来说,如果侵占的金额超过六万块钱的话,那就可以算是“数额较大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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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,他做这件事的时候,心里头可不是闹着玩儿的,而是故意想要把单位的钱给据为己有。这种情况下,他就会用自己手里管着单位财务的权力,把本来该属于单位的财产给偷偷拿走,而且一定要盗窃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才行。这里说的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,其实就是利用你在单位里负责管理、经营、经手财物的机会。
最后,就是被他偷走的财物价值比较大。一般来说,如果盗窃了六万块钱以上的话,那就算是“数额较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