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
解析:
关于包庇罪的追诉时效问题,倾向于自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其中,所谓犯罪之日,通常是指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认定成立的那一天。包庇罪即是指明知他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,却仍然向其提供藏身之处、财务等便利条件,协助其逃避警方追捕或作伪证包庇的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定,此种情况的追诉时限应从犯罪之日起算。但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续发性,则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计算。
此外,还需明确指出,若是在追诉期内再次触犯刑律,那么前一次犯罪的追诉期应从新罪行的审判日起重新计时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包庇行为持续存在,则应以行为结束的那一刻作为计算追诉期限的起点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八十九条
【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】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;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。
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,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那个包庇罪,这个罪名的追诉时间,一般来说是从犯罪发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。那什么叫“犯罪发生”?其实就是你知道那人犯罪了,还给他提供藏身之处、钱财,帮他躲起来,或者捏造虚假证据来掩盖事实这种情况。
然后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里头也明确说了:那个追诉的时间,就是从犯罪发生那天开始算起;要是说这个犯罪行为还有没结束的部分,比如说一直持续这类的,那就得从这个犯罪行为彻底结束的那一天再开始算了。还有,要是在还没过追诉期的时候又犯了新罪的话,那前面那个罪的追诉时间就要从犯了新罪的那一天重新开始算了。不过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,如果这个包庇行为一直都在进行中,那就得从这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追诉时效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包庇罪的追诉期就是从他们做坏事的那一天开始算起。也就是说,那个"犯罪之日"通常指的就是犯罪成立的那一天。
然后,包庇罪,就是说你明明知道那个人是罪犯,但是却给他藏身之处,给他钱财,帮他逃跑或者给假的证据来帮他掩盖真相。咱们国家的法律说的很清楚,这个追诉期就得从犯罪之日那天开始算;而且,如果那人的犯罪行为还在持续或者继续的话,那就要从他的犯罪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再开始算了。还有一点要记住,如果你在追诉期内又犯了别的罪行,那么前面那个罪行的追诉期就要从你犯新罪的那一天开始算了。不过,如果你的包庇行为一直都没有停止过,那就得从行为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了。